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通用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合同范本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_____区______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合同期限届满的;
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日,支付乙方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年支付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年的按年计算,最多不超过2个月: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年的按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 ……此处隐藏29787个字……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达到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 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 因防止污染搬迁的;
(五)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阅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十四条 若乙方的情形符合以下法律规定的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的,或乙方在疑似职业病诊断、观察期;
(四)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有服务期约定的除外。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依据本条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五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劳动合同免除甲方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导致合同全部无效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乙方因本条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书面告知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材料。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符合以下法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办完工作交接手续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法律规定执行。
(一)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十六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首先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五十二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五十三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本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乙方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解散、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责令关闭的;
(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与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二)乙方交还自己所使用、保管的甲方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三)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第六十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二)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章 损害赔偿
第六十二条 乙方为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生产和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甲方的业务预期利益损失等)。
第六十三条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法律规定赔偿。
第十四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六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章 其他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
相关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一)甲方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联系电话为:
(二)乙方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联系电话为: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下列“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代为进行和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紧急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任何一方将有关通知、处罚、变更等文件寄到对方上述地址视为已送达。一方的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六十七条 甲方以下的规章制度:1、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提交的下列资料及信息:1、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八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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